写信须知“书记校长信箱”是学校倾听建议意见、密切联系师生的重要渠道。为了让您的诉求得到更直接、更高效的回应,请您在写信前注意以下事项:
1.教学管理、后勤服务、学生事务等日常事项,由对应的职能部门或学院直接负责。先向他们反映,通常能获得最快捷的解决。若相关单位未及时回应,或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,欢迎再通过本信箱提交,我们将重点督办落实。
2.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《教育信访工作办法》等规定,请您留下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,我们将严格保密。未署名或联系方式不明的信件,原则上不予受理;已受理或已办结的同一事项,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;此外,对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、依法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或无实质内容的来信,也将不予受理,敬请谅解。来信请遵守法律法规,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,切勿发送恶意攻击、广告推广等内容。
3.请使用文明语言,写明时间、地点、涉及人员及具体经过,便于我们快速取证和调查。来信请控制在500字以内。提倡“一事一信一投”,同一事项请勿重复提交。
对有效信件,我们原则上在21日内回复;情况复杂的,将依法在60日内办结。若需延长办理期限,我们会及时告知您延期理由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如有疑问,可联系学校党委(校长)办公室,联系电话:0798-8499000。